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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波美容仪器用法

文章来源:北京整形美容网 更新时间:2009/3/3

  超声波美容仪器用法包括下面一般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一般操作步骤

  1、治疗前应注意皮肤清洁。开机时应在皮肤上涂些接触剂,以防灼伤皮肤和烧坏机器,接触剂可选用水、凡士林、液体凝胶、液体石蜡、甘油、矿物质或治疗用药等。

  2、超声强度(双称电流强度)以0。5~1。25W/CM2为宜。连续或脉冲方式均可。

  3、在面部、眼部治疗时,一般选用细声治疗,声束的角度以0。5~0。75为宜。

  4、接触方法可分为:(1)固定法:声固定在治疗部位不动。(2)移动法:声头在治疗部位作缓慢直线式返式或作圆圈式均匀移动,移动速度以0。5~3CM/S为宜。最好顺皮肤张力线方向移动。

  5、治疗时间:一般固定法治疗时间1~5分钟,移动法治疗时间5~10分钟或适当延长,但不宜超过15min。1次/d隔日1次,6~8次为1个疗程,疗程间需间歇1~2周。

  二、注意事项

  1、治疗前认真检查超声仪的完好性,如有故障不能使用。

  2、注意保护声头。勿长时间空载(探头表面无任何被作用物体而直接与空气相接触,即这空载),尤其当输出功率较大时,空载会使声头很快过热而烧坏。

  3、声头接触部位应涂上接触剂,保证探头平面与患部表面密切接触。

  4、操作过程中如患者感有灼烧感时,应切断电源停机查明原因。

  5、应正确选定超声辐射时间,并定期检查和校准输出功率。头面部及眼部治疗时,应严格把握剂量,禁止将正在使用的探头直对患者眼睛。以免操作眼球。

  6、声头用后须清洗消毒,并将探闲擦干保存。

  7、有严重的心、肺、肾病者,有出血患者倾向及装有心脏起搏器者以及孕妇的腹部和高度近视者的眼周,禁用超声波治疗。X线、放射性核素治疗期间或治疗后6个月内的人员亦不宜使用超声波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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